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广东省珠海市举办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城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城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共350人参加培训。国内外著名专家对综合管廊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建设融资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同志针对学员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与学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出席培训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
陈政高指出,要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事实证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国际上是一条成功的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的意义在于充分地利用地下空间,节省投资,对拉动经济发展、改变城市面貌、保障城市安全都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
建设综合管廊一定要达到当代国际标准,但必须因地制宜。新区可以全面推开,老区要适情而做,可以结合地铁建设、河道改造、老区改造、道路改造等进行,千万不要一哄而上,更不能建后悔工程、半拉子工程。建设综合管廊,要建立一个新体制,要实行企业化运营,政府给予补贴。
陈政高强调,要看到建设综合管廊的有利条件。第一,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连续发了两个基础设施和管线建设的文件。综合管廊的建设不仅拉动经济,还是城市建设的拐点和转折点。从此,中国将告别过去那种在地下乱拉乱设的状况。开始从传统走向现代,从落后走向先进。第二,地方政府有很高的积极性。各地主动请战搞地下综合管廊,这是真正的政绩观的转变。这是里子工程,不是面子工程。第三,我们国家和城市,具备了这个经济实力。第四,金融机构明确表态全力支持综合管廊建设。第五,企业有参与的愿望,也有参与的能力。第六,广大市民非常支持。第七,我们在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方面进行了许多积极的探索。积累了足够的经验。第八,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5月末出台,这是我们搞综合管廊建设的重要依据。
陈政高要求,第一,要树立起强烈的责任心。雨果说:“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这句话讲得十分深刻,下水道也好,地下管网也好,虽然看不见,但是它的状态如何,却折射出一个城市的竞争力、一个城市领导者的责任心。第二,要有开放的心态、改革的决心。建综合管廊说到底,是向国内外资本开放的问题。要利用社会资本就必须改革,我们要改革体制机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公用企业。第三,要把综合管廊建设纳入法治轨道。综合管廊建设不仅是全新的事物,而且涉及到方方面面,矛盾甚多,要想建好管好,特别是要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只有一开始就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做得好,做到成功。第四,要加强学习。现在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不仅是工程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现在的城市建设也好,管理也好,都需要有较好的经济理论基础和金融基础。所以我希望大家重新学习,胜任工作,把工作干好。
摘自 《中国建设报》